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8〕16号 2008年1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依法治省,结合实际,提出2008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08年,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省工作,着重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全面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诉求行为,改善和保障民生;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政风建设,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抓紧制定出台《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基本程序,决策的跟踪、反馈、评价,决策程序监督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将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负责)
2建立健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听证活动,充分发挥听证制度对提高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的作用。要扩大听证的适用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事项以外,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逐步纳入听证范围。(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3建立决策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各设区市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