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马政办[2007]102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07〕6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制定周密的防控实施方案
切实提高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危害性的认识。县区、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根据辖区内家禽的饲养量、消费量和免疫、检疫规程的要求,制订详细、明确、切实可行的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完善应急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强化责任落实。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一)强化免疫工作。要按照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规定标准的要求,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对新生、新调进、临近免疫失效期、免疫监测不合格以及遗漏动物进行禽流感、新城疫、猪瘟、口蹄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和免疫抗体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畜、一禽。
(二)做好消毒工作。要在免疫基础上,集中组织开展防疫消毒活动。按照“落实人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保证质量、做好记录”的要求,认真落实消毒工作责任制。消毒范围包括养殖重点村、养殖小区、大场大户、仓储加工单位以及流通环节和场所。养殖重点村及主要路口等面上消毒工作由乡镇统一组织,各村村委会组织实施;大场大户消毒工作由乡镇兽医站监督实施;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场地消毒工作由工商部门具体负责。
(三)加强外疫封堵工作。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外疫封堵工作。对调入动物要严格执行报检、查证制度,发现可疑动物及其产品要按照规定妥善处置;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家禽批发市场、养殖重点村、养殖小区等重点场所的外来承运动物及其产品车辆检查,坚决防止疫情传入。
(四)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工作。要根据我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抓紧制订和完善本地、本部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人员、物资、资金以及演练等各项准备工作;对禽流感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备齐备足应急储备物资,并设专库、专人、专帐管理,严格审批手续,确保专储专用。
(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动物卫生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做好出栏动物临栏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上市动物、动物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确保上市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率、检疫合格率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商、卫生、质监、商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抓好动物性食品生产、屠宰、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和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制造、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全市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