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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强化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工程安全、旅游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监察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建设,全面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
  建立健全打假长效机制。完善打假责任制、预警监控制度、奖励举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使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消除区域性质量问题和规模性造假现象,提高城市诚信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质量兴市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质量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质量兴区(县)活动。要把“质量兴区(县)”与落实国家、省和市对质量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实施名牌战略以及打假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推进质量振兴事业全面、协调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对质量兴市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定质量兴市考核指标, 由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按年度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考核体系,并定期向全市通报。根据考核结果,对质量兴市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区政府及部门进行表彰。
  (三)加大质量工作投入。市、县区政府都要对开展质量工作予以必要的财力支持,将开展质量活动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经费,重点保证质检实验室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质量问题攻关、质量改进和计量基础建设等必需的经费。积极引导企业增加投入,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扶持奖励政策,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及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五)加强质量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质量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统一权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推动质量诚信建设。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畅通公众质量投诉渠道,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监督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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