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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
  把“新网工程”作为新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机制,采取措施,有效推进。市政府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对“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和协调,市供销社、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相关单位应把“新网工程”建设纳入工作目标,建立责任制。
  (二)加强“新网工程”建设的政策支持。
  将“新网工程”建设纳入全市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全市“新网工程”建设规划。从2008年起,在积极争取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同时,市财政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县区财政也应安排相应的专项或配套资金,市发展改革、经委、财政、工商、农业、商务、公安、规划、文体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支持和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切实把这项便民、惠农工程建设好。
  (三)实施“新网工程”建设要注重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要与整合优化经营网络相结合。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优化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突出构建农副产品购销、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等服务网络,逐步形成畅通高效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二是要与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探索由各级政府牵头,市、县供销合作社搭台,基层乡、村及有关部门参与的合作形式,整合农村各类资源,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市、县供销合作社要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意见》(供销合字〔2006〕51号)的要求,主动参与、指导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建设。推进基层服务网络终端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一社多网,一网多用,服务“三农”,不断夯实为农服务的基础。
  三是要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部署,在“新网工程”建设中,大力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产品进连锁超市和各类市场,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形成。
  四是要与促进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相结合。支持供销合作社按照开放办社的方针,发挥现有经营网络、管理资源优势,积极与各类经济组织合作,参与整合农村各类资源,发展行业组织。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向“新网工程”建设的重点领域倾斜,推动供销合作社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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