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马政办[2008]2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马鞍山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确保我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取得实效,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流通领域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快建设“新网工程”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建立现代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多元发展的原则,把“新网工程”建设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衔接起来,运用现代流通方式,着力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供销合作社现有的经营网络和传统经营业务,吸引社会各种经济成分和投资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新网工程”建设。整合农村各类资源,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连锁经营,新建、改造、升级物流配送中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村商贸流通、农副产品生产销售龙头企业。着力提升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络,优化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构建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完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为农民消费提供便利和保障,提高农村消费层次和消费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从2008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三区一县发展商贸流通和农副产品生产销售骨干企业21家,其中培育省级龙头企业4家;改造、建设9个市、县级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其中,农资配送中心3家,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4家,烟花爆竹批发配送中心2家;兴办农村综合服务社60个;农资连锁店达到200家,日用消费品连锁店达到300家;建设标准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个;发展农副产品生产基地12个,各类专业合作社46个,农副产品购销点60个;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市场2个,再生资源回收店、“绿色回收亭”60个;规范设立烟花爆竹连锁零售网点2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