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体系覆盖范围。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实现服务业又快又好发展。
(三)积极推进质量兴企活动。
1.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凡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重点企业要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体系,加大对监测工作经费的投入,完善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以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为代表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继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大力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大型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认证,中型企业80%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一批小型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重点企业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围绕提升技术水平、改善品种、保护环境、降低消耗、综合利用等,对传统产业实施改造提高。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以企业为主题,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坚持开放式创新,加速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市场准入,抑制低水平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3.争创名牌产品。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注重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运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集中,使名牌产品的带动力明显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市场规则,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1.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市场主体质量信用监督和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产品质量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缺陷商品召回制度、质量保险制度和商品质量管理机制、问题商品追溯机制和商品消费预警与维权机制,严格商品经销者进货检查验收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化的商品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和现代化商品质量监控网络。对产品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存在致命缺陷的生产企业,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2.健全工程项目和设备监理制度。在建筑、水利、道路、桥梁等工程项目建设中,普遍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推广设备监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