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3分)。对照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基本生活费补助范围;制定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申请、评议、审核、公示、审批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基础信息库和档案资料,对基本生活费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积极推进和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3分)。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医疗基金的监管。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参保率达90%以上,筹资标准提高到50元/人?年。
(五)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4分)。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筹资机制;制定监管办法,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医疗基金的监管,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参保人数。
(六)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3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按照规定降低救助门槛,规范医疗救助的申请和审批管理,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建立健全档案,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七)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3分)。制定管理办法,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给予及时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规范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对象的申请和审批管理,落实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政策。
(八)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6分)。制定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城乡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实行以县(区)为主的“六统一”项目管理模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考核、兑现,落实惠民便民措施。完成乡村卫生人员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人员培训任务。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税费减免政策等。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城乡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和房屋、设备配置,已完成工工程建设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未完成目标任务数的酌情扣分。
(九)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3分)。制定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规定标准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杜绝乱收费现象;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落实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十)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含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3分)。制定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改造(含危房)实施规划,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以县(区)为主的“五统一”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含危房改造)项目管理模式;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建设任务,已完工工程建设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未完成目标任务数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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