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推动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信息资源增值开发利用,培育信息内容产业。建设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数字媒体技术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动漫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化。继续发挥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的作用,推动厦门市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二期)建设(省信息产业厅负责)。推动电信业与制造业融合互动,大力发展电信增值服务(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四、基础设施方面
(十六)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以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切入点,利用公共网络资源,规划建设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完善政务网,开展“政务即时通”应用。做好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地址与域名的配置和使用。(省委组织部、省数字办牵头,省电信公司等相关单位配合)
(十七)推行无线宽带应用和业务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无线资源,引导运营商等企业多渠道、多方式投资建设宽带无线网络,推进无线宽带应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开展三网融合、IPTV服务试点。(省数字办、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十八)加快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省超级计算中心,开发气象数值预报、地震灾害监测预报、网络行为分析和量子化学计算等首批四个系统,为政府、企业、科研单位等各行业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和技术应用合作平台(福州大学、厦门大学负责)。
五、保障工作方面
(十九)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开展“福建省信息化条例”立法相关前期工作,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意见、电子政务绩效测评指标体系与测评方法,修订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省数字办负责)。制定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省级网上审批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省数字办、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二十)强化标准化工作。做好信息化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基础信息和部门核心业务信息的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社区信息化功能导则》。加强标准在各类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中的应用,强化项目评审、验收中标准符合性审查。(省数字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二十一)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数字福建“十一五”专项规划要求,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开发建设总体规范,提出优先开发和重点保障的信息资源与应用系统目录,促进资源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实现电子政务总体目标奠定基础。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省数字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