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意见
(宿政办发〔2006〕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委《
关于推进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通知》(教高厅〔2005〕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于2006年春季开始全面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对于推进高等教育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和建立包括农村在内的开放式远程教育与继续教育新模式,建立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培养大量“留得住、用得上”的科学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营造氛围,确保“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家喻户晓,落到实处。
二、培养对象和任务目标
培养对象:招收具有高中或相应文化程度的村“两委”干部、镇村企业管理人员、涉农部门工作人员、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农村科技示范户。重点面向村“两委”干部、镇村企业管理人员、农村科技示范户。
任务目标: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现有的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将高等学历教育延伸到农村,努力提高农村干部和农村经济骨干等人员的专业管理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在三至五年内实现村村有干事创业的大学生目标。
三、招生计划、费用及教学组织
招生计划:根据中央电大试点计划,结合我市实际,今年重点开设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和园林管理四个专业,市、县电大每个专业招生不低于50人,学制为三年。各县(区)要按照“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学员到电大报名。宿豫区、宿城区学员到市电大报名;沭阳、泗阳、泗洪学员分别到所在县电大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