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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06年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06年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的意见
(宿政办发〔2006〕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加快推广应用户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2006年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立足于增加农民收入,以“六清六建”为重点,全面推进“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户用沼气建设,加快实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和畜禽养殖场中小型沼气工程,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实行统一规划,搞好区域布局,明确目标,以镇村为单位,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推广工作。要与各地中心村、村庄建设整治示范试点村建设和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在经济基础和建设条件较好的村重点开展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试点,在有养殖种植条件的农户集中区重点开展“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推广,在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重点进行中小型沼气工程治理示范。
  (三)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要通过科学引导,激发农民参与积极性,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和行政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农民的资金投入能力,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四)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推行标准化管理和专业化施工,实行资质准入、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三、目标任务
  2006年,全市要完成新建沼气生态村50个,实施“一池三改”5000户,其中沭阳县10个村、1000户,泗阳县12个村、1200户,泗洪县10个村、1000户,宿豫区10个村、1000户,宿城区8个村、800户。建设年处理农作物秸秆200吨以上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处,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中小型沼气工程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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