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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宿迁市2005年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达标情况的通知

  按市定要求,2005―2017年泗阳县城市绿化覆盖率年均提高1.9个百分点,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年均提高0.7分。
  泗洪县
  (一)经济发展方面(共4个指标)
  1.完成情况:2005年泗洪县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589元,比目标值低16411元,完成目标的31.6%;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8.8%,比目标值低23.2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为32.6%,比目标值低22.4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4%,控制在5%的目标范围之内。
  2.发展要求:按省定要求,2005―2019年泗洪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应增加1159元,年均增长8.6%,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年均提高1.8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年均提高2.0个百分点。
  按市定要求,2005―2017年泗洪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应增加1337元,年均增长10.1%,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年均提高2.0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年均提高2.3个百分点。
  (二)生活水平方面(共10个指标)
  1.完成情况:居民收入方面,2005年泗洪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86元,比目标值低10714元,完成目标的33.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767元,比目标值低4233元,完成目标的47.1%。居民住房方面,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比目标值低6.0平方米;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22.2平方米,比目标值低17.8平方米。居民出行方面,农村行政村通灰黑公路(或航道)比重达85%,比目标值低15个百分点;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1.0平方米,比目标值低1.0平方米。居民信息化普及方面,百户家庭拥有电话102部,比目标值低98部,百户家庭拥有电脑10.2台,比目标值低29.8台。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12.1%,比目标值低5.9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53.9%,比目标值高13.9个百分点。
  2.发展要求:按省定要求,2005―2019年泗洪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743元,年均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305元,年均增长5.5%;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年均增加0.7平方米,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年均增加1.2平方米,农村行政村通灰黑公路比重年均增加2.0个百分点,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年均增加0.12平方米,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年均增加8.1部,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年均增加2.0台,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年均提高0.4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年均下降0.8个百分点。
  按市定要求,2005―2017年泗洪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857元,年均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352元,年均增长6.5%;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年均增加0.8平方米,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年均增加1.43平方米,农村行政村通灰黑公路比重年均增加2.3个百分点,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年均增加0.14平方米;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年均增加9.4部,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年均增加2.3台,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年均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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