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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宿迁市2005年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达标情况的通知

  二、基本情况(以县区为单位)
  沭阳县
  (一)经济发展方面(共4个指标)
  1.完成情况:2005年沭阳县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690元,比目标值低17310元,完成目标的27.9%,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9.7%,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比目标值低22.3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为26.9%,比目标值低28.1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4.1%,控制在5%的目标范围之内。
  2.发展要求:按省定要求,2005―2019年沭阳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应增加1216元,年均增长9.6%,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年均提高1.7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年均提高2.0个百分点。
  按市定要求,2005―2017年沭阳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应增加1403元,年均增长11.2%,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年均提高2.0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年均提高2.3个百分点。
  (二)生活水平方面(共10个指标)
  1.完成情况:居民收入方面,2005年沭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52元,比目标值低9548元,完成目标的40.3%,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00元,比目标值低4100元,完成目标的48.8%,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居民住房方面,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1平方米,超过目标值5.1平方米;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24.1平方米,比目标值低15.9平方米。居民出行方面,农村行政村通灰黑公路(或航道)比重达100%,完成了目标;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7.2平方米,比目标值低4.8平方米。居民信息化普及方面,百户家庭拥有电话120.7部,比目标值低79.3部,百户家庭拥有电脑14台,比目标值低26台。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15.1%,比目标值低2.9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42.0%,比目标值高2.0个百分点。
  2.发展要求:按省定要求,2005―2019年沭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678元,年均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297元,年均增长5.3%;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年均增加1.1平方米,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年均增加0.2平方米;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年均增加8.9部,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年均增加1.8台,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年均提高0.2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年均下降0.3个百分点。
  按市定要求,2005―2017年沭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782元,年均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342元,年均增长6.2%;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年均增加1.2平方米,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年均增加0.2平方米;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年均增加10.2部,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年均增加2.1台,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年均提高0.2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年均下降0.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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