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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紧密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免征农业税以及种粮补贴、农机补助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现行涉农收费标准和公示内容的审核、监督,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报刊征订限额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建立和完善预防警示、快速反映、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成果。以解决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的行为为重点,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河道“三乱”问题的反应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公路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督管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除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外的各类站点,保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国道、省道限速标志设置。
  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
  (五)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保留、合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意见,确保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为重点,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办事不公、效能不高、廉洁不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开展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和热点岗位评议活动。进一步办好电台“政(行)风热线”,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办理的长效机制,对群众的投诉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试行开通网上“政(行)风热线”,探索建立市纠风办与各县(区)纠风办、市各部门互联互通的纠风工作网络。
  二、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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