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持卡人的固定住所,除涉及安全、突发事件或重大案件外,不得随意检查。需要检查的,有关单位要向市软建办申报备案。
2. 持卡人需要提供人身或财产安全保护时,公安部门首先派员到现场,及时提供合法保护。
(三)行政服务
1. 持卡人可以得到引商单位或投资项目所在地、招商服务机构提供的项目报批手续全程代办等跟踪服务。
2. 持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较大困难和问题时,可向本市有关领导或所在地领导反映,并获得快速处理。
(四)道路交通
1. 持卡人驾车或乘坐所在企业自备轿车发生轻微交通违章或一般、轻微交通事故时,公安部门原则上不予扣车扣证,依法以最便捷方式处理放行。
2. 市公安部门为持卡人开辟出入境“绿色通道”。办理各类签注、签证随到随办,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 持有“投资乐园卡”的企业老总自备轿车被电子警察拍摄,按照次数减半处理。
4. 持卡人可凭有效境外驾照享受上门教学交通法规服务,经考试合格后免费换发宿迁驾照。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本市驾照因被盗、丢失、损坏需补领时,享受即到即办免费服务。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持外省市有效驾照档案,享受免考试、免费换发宿迁同类驾照待遇。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驾照年审时,免收会员费,享受会员待遇。
5. 市交通部门为持卡人开辟专门的客商缴费窗口,做到随到随办理,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公布服务热线电话,客商有要求,提供上门服务。
6. 在养路费稽查过程中,持卡人出示卡后立即放行,欠费车辆登记后放行。
7. 持卡人的自备轿车,在洋北收费站、大兴收费站、宿沭公路324收费站、宿新公路叶庄收费站享受过路费优惠。
8. 市公安、市交通等部门要畅通本市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对持卡企业运送本地农副产品违章车辆,教育放行,不扣不罚不驳载;公安部门对持卡企业产品外运和外地原料运进的违章车辆,教育放行,不扣不罚不驳载;交通部门对持卡企业产品外运和外地原料运进的车辆轻微超载不处罚,其中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超过行驶证核定载重100%以内不处罚,其他货车超过行驶证核定载重50%以内不处罚不驳载,教育放行;除运送危险品车辆外,其他违章车辆,教育放行,不扣不罚。
(五)医疗保健
1. 确定宿迁市人民医院、上海东方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疾控中心和市妇幼保健中心为持卡人的定点医疗、保健单位。定点单位为持卡人分别建立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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