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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编制村庄规划,引导集中居住。编制村庄规划是搞好集中居住点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坚持统分结合的原则,市里对规划工作实施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主要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委托有较高资质、有丰富经验的单位做好测绘和规划工作,并加强领导、严格把关。
  村庄规划要依据各地镇村布局规划,合理确定集中居住点的规划范围、建设规模、功能设置及基础设施配套程度,在此基础上编制好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聚、节约土地的原则,实地进行认真地调查研究,从我市村庄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合理规划,注意历史文化遗存和自然风光景观的保护。集中居住点的建筑设计,要因地制宜,保留特色,分别层次,功能配套,防止千村一面。集中居住点的建设要通过科学规划,做好配套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农民逐步向集中居住点迁居建房,要坚决避免因急于求成而导致强迫命令,大拆大建。
  列入康居示范村的规划工作要先行一步,按“高起点、高标准、高品味”要求做好,市、县(区)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指导和服务。
  (二)明确建设目标,制订创建方案。康居示范村创建工作要依据建设规划,以引导和鼓励农民集中居住为目标,围绕“五有”标准,制订年度基础实施建设计划和创建工作计划。
  要根据村庄功能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从村内道路、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最基本的配套设施建设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康居示范村各项创建工作。
  要立足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搞好河塘疏浚、垃圾集中处理、庄台绿化美化、家园“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所、改土灶、改禽棚畜圈),清理村内私搭乱建、杂物草堆、露天粪坑、废弃河塘,确保村容面貌有较大改观,并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分期建设,最终使康居示范村以及集中居住点实现村庄整洁、功能配套、道路硬化、饮水达标、灌排通畅、厕所卫生、水源清澈,环境优美,群众生产生活便利。
  (三)严格建设市场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明确市场准入条件,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三化”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质量管理,杜绝劣质工程。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资质准入工作,杜绝低水平、无资质的单位参与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并强化质量监督,加大工程质量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问题,努力达到“精心、精细、精品”的“三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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