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城市的旅游厕所:主要街区和旅游景区(点)的厕所和旅游厕所数量可以满足需要,符合有关标准,且管理良好。
(十七)城市的旅游市场秩序:制定“一日游”管理规章并有检查;营运车辆管理有序;无价格欺诈、胁迫消费等行为;无假冒伪劣商品;无乞讨现象;对旅行社管理规范;无关于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投诉。
(十八)城市的旅游安全与保险:城市有巡警;主要旅游景区(点)设有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和医疗救护点;旅行社投保责任险率达100%;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宿迁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缪瑞林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秦正宝 市政府副市长
组 员:市旅游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优办”)。
主 任:臧广甫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李爱华 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发改委、规划局、工商局、城管局、旅游局、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各一名
(三)“创优办”下设六个专业达标组。
1.旅游综合发展达标组(负责国标1、2、3、4、5大项)
组长单位:市发改委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财政局、政府办、编委办
责任单位:市委办、人大办、人行、国税局、地税局、旅游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
2.旅游建设项目达标组(负责国标11、12、15、16、18大项)
组长单位:市规划局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经贸委、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林业局(园林局)、安监局、旅游局、文广局、体育局、农业局、教育局、环保局、外事办、民政局、宗教局、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各游览区所属的主管部门
3.旅游环境功能达标组(负责国标7、8、10大项)
组长单位:市城管局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园林局)、旅游局、人行、文广局、建设局、水务局、宣传部、广电总台、宿迁日报社、电信局、经贸委、供电公司、石油公司、各县区政府、各游览区所属的主管部门
4.旅游行业管理达标组(负责国标13、14大项)
组长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工商局
5.旅游市场秩序达标组(负责国标19、20大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