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指导思想
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以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为基础,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培育和强化公众节水意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手段调控、加强需水管理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建设包括农牧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节水在内的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我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基本原则
1、统一管理,优化配置,以水定产,城乡协调。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化配置水资源,以水定产业结构与布局,以水定发展方向;处理好农牧业与工业、服务业,城镇节水与农村牧区节水的关系。
2、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分阶段组织实施;先期突出重点,不断总结经验,进而全面推广。
3、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根据不同区域发展情况、水资源条件,确定相应的节水目标、方案和措施。
4、注重基础,强化管理,完善机制,配套措施。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实现“三个结合”(即: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先进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强制节水与效益引导相结合),实现水量有保证、水质有改善的实效。
5、立足地方,适当扶持,分工协作,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地方为主,上级予以适当扶持。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利用行业管理特点,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
(三)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在全社会初步形成关心水、节约水的社会风气和氛围,涌现一批节水型的城镇、企业、农牧业、服务业和公益事业行业;再经过十年时间,创建一大批节水型的城镇、乡村、企业和农牧业,形成较为完备的节水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保障体系,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效;到2030年,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到2010年,在确保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万元GDP用水量由224立方米,降至164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135立方米,降至 128立方米以下;节水灌溉技术普及率由80%,达到9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由70%,达到75%以上;工业水重复利用率由30%,达到50%以上;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由20%,达到50%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达到50%以上;污水处理回用率由0%,达到50%以上;计划用水率由70%,达到95%以上;生活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由20%,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