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6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6〕3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中直、区直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6年度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6年度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全盟200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6年度工作安排。
一、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1. 继续推进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会同盟监察局,继续推进旗县市(区)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盟旗两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配合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认定工作。
2. 建立全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各旗县市(区)政府办公部门负责,按照《锡林郭勒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盟级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保障方案。行署办公厅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盟人防办负责对各地、各部门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行署报告。
3. 开展对《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暂行办法》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4月底前提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的检查验收方案,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在全盟通报。
二、关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方面
4. 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行署和各旗县市(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行署(旗县政府)重大事项征求同级人大、政协及专家意见办法。
三、关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
5. 对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查。各旗县市(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6月30日前对本级政府2001年以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汇总报行署法制办,行署法制办于9月30日前组织旗县市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对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以及限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等内容进行评查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