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成立锡林郭勒盟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6〕28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各金融部门:
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我盟金融风险,保障全盟经济和金融稳定健康发展,行署决定成立锡林郭勒盟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莘文印 副盟长
副组长:吕俊刚 行署副秘书长、盟金融办主任
王国俊 人民银行锡盟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 王建中 锡盟银监分局局长
张新亭 盟财政局局长
杨立林 盟统计局局长
康万成 盟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黎明 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包连华 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包化翔 盟公安局副局长
刘伯儒 盟工商局副局长
贾殿军 人民银行锡盟中心支行副行长
包凤荣 工商银行锡盟分行副行长
那雪松 农业银行锡盟分行副行长
陈丽娟 中行锡林浩特分行副行长
王宏明 建设银行锡盟分行副行长
王福柱 农业发展银行锡盟分行副行长
邢宝玉 财产保险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总经理
赵巴特尔 人寿保险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总经理
徐长峰 锡林浩特市证券服务部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锡盟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王国俊(兼)。
附件:《锡林郭勒盟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锡林郭勒盟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维护全盟金融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部门同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传导信息,确保全盟金融安全、健康、稳定运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内容
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的要求充分交流有关信息,综合分析经济金融领域内的风险状况,从机构与市场两个层面关注全盟金融运行的风险程度,重点关注法人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维护全盟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政策措施,提出促进全盟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对于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协调各方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共同维护好全盟金融稳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