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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锡林郭勒年鉴》(2006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锡林郭勒年鉴》(2006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6〕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中直、区直各部门,各驻外机构:
  《锡林郭勒年鉴》是年度综合性大型工具书,是我盟扩大宣传、招商引资的重要媒体,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锡林郭勒年鉴》(2006卷)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锡林郭勒年鉴》(2006卷)编报任务。
  二、各入编单位要及时抽调政策水平高、文字能力强、熟悉业务工作的人员参与本单位年鉴的编纂、报送等各项工作,并保持编纂队伍的相对稳定。
  三、各入编单位文字资料要写成条目形式,并打印一式两份(附软盘),经单位主管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6年4月10日前报送盟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年鉴编辑部。
  联系人:李志军、乌达巴拉,联系电话:8222337、8223487 传真:8224519

  附:《锡林郭勒年鉴》编纂要求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锡林郭勒年鉴》编纂要求

  一、入编单位
  盟委、人大工委、行署、政协、纪检及其组成部门,军队、武警、森警、法检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行署驻外办事机构,金融保险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盟直企业、事业单位,各旗县市(区),国家和自治区驻锡单位及其他入编单位。
  二、记录时段
  《锡林郭勒年鉴》(2006卷)记载全盟各行各业自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主要工作内容。除个别条目为说明因果、背景或沿革,适当点明事件发端或可能产生的后果外,原则上不跨越时段。
  三、供稿要求
  (一)条目构成
  条目由条头(〔  〕内标题)、条文、撰稿人三部分构成。条头标题要求简明扼要,不用修饰词语,各部分内容需完整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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