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5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6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四月四日
2006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富民优先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落实政策,鼓励全民创业,大力招商引资,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推进民营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在新的平台上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新增私营企业数400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30000户,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私营企业200户,民营企业累计注册资本增长25%,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5%以上,在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占比提升1个百分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新增资本1亿元。
三、主要措施
1、大力营造发展氛围
(1)在广播电视、报纸开辟民营经济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民营经济创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责任单位:市民发办、经贸委、广电局、报社。
(2)筹建泰州民营经济网,创办泰州民营经济专刊,专门用于宣传民营经济政策法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等。
责任单位:市民发办、经贸委、电信公司。
(3)开展《
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组织《条例》知识竞赛。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法制局、报社、电视台。
(4)编印民营经济政策汇编,免费发放民营企业。
责任单位:市民发办、经贸委。
(5)组织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到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地区参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