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6〕3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中直、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按照《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的规定,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内容和方式
这次检查验收的内容主要是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级有关部门、有关公用事业单位履行《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义务情况,检查验收的方式以实地、实物查看为主。
(一)对旗县市(区)政府检查验收的内容和方式
1. 查看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文件及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
2. 查阅《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中属于政府公开的内容部分,在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上的公开情况;
3. 查看《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开情况;
4. 实地查看苏木乡镇、城镇社区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情况;
5. 查看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音像、图文资料。
(二)对盟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内容和方式
1. 在锡林郭勒政务综合门户网站上查看各部门按照《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布本系统《政务信息目录》(内容参照附表)情况;
2. 在锡林郭勒政务综合门户网站上查看各部门按照公布的《政务信息目录》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情况;
3. 实地查看各部门在本机关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情况;
4. 实地查看各部门在本机关和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放置《办事指南》情况。
(三)对其他政务公开主体检查验收的内容和方式
对于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检查验收的内容和方式,分别由盟民政局、盟工会负责组织安排,并将检查验收情况向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
二、检查验收的时间
按照《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规定,检查验收工作由盟监察局会同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于2006年年底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