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
各市(区)人民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落实基层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
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主要集中在农村,比较分散和隐蔽等特点,各市(区)要真正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打击“四私”的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和农户。将打击“四私”列入乡镇达标的考核内容。要设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明确市(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打击“四私”违法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各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经常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对重点乡镇、村实行包乡镇、包村监督。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重点户和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把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对传统产区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问题突出的地区,市(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让非法生产经营者无处藏身。
(三)认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组织公安、安监、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为联合执法、打击“四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执法车辆和经费保障,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等环节切实加大对“四私”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市(区)公安、安监、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席会议制度,采取首受举报受理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取缔、严厉打击私产、私销、私储、私运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来源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