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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17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泰州市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泰州市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违法
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产、私销、私储、私运(以下简称“四私”)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0月15日起至2007年4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关闭第一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通知》(苏政传发[2002]14号)精神,坚决关闭全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二)依法取缔、严肃查处“四私”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已有的安全秩序。

  (三)指导、督促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近年来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地区;私产、私销烟花爆竹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较多的地区。

  (二)重点单位: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已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重点人员:曾因从事“四私”违法活动受过治安处罚或处理的人员;已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职工。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宣传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公安、工商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市安监局,联系电话:6895007)。各市(区)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根据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的统一部署,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张贴通告、媒体曝光等措施,大张旗鼓地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营造声势,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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