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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16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泰州市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努力完成创新型城市的建设目标,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泰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泰州市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为基础,以增强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为主线,以促进知识产权的产业化为核心,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的创新环境、有利于知识产权运用的市场环境、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早日实现由“泰州制造”向“泰州创造”的跃升注入不竭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相结合的原则。以自主创新为目的,引进消化为手段,增强知识产权的创新意识和应用能力。正确把握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关系,充分利用国内外现有科技资源,大力鼓励、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用引进消化提高自主创新的起点,用自主创新提升引进消化的层次。
  2.坚持重点跨越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从提高全市科技、经济竞争力的全局出发,发挥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既要保持知识产权在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发展,又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关键领域,尤其要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在政府指导下管理、运用、保护好自主知识产权,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
  3.坚持支撑发展与突破瓶颈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现实的紧迫需求出发,着力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在促进发明专利和驰名、著名商标、名牌等知识产权数量增长的同时,努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突破能源、环境资源等对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进全市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化方向转变,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提升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水平,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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