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现代物流业、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商务服务业、教育、卫生、旅游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科技服务业、邮电通信业、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等行业统计制度。
3.将“833工程”纳入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定期发布相关统计数据。
二十五、旅游局
1.接待国内外旅游者增长15%,旅游总收入增长16%。
2.完善并落实《若干政策》中相关旅游方面的政策规定。
3.帮助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指导创建各类旅游品牌。
4.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宣传,促进境内外客源增长。
二十六、物价局
1.进一步落实《若干政策》中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价费政策,检查各地对于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以及运输规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会同有关部门下发通知,继续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价格,报政府研究,重新确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二十七、供销社
1.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步伐,推进供销系统连锁网点向农村延伸,扩大农村商品和服务消费,全面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二十八、邮政局
1.实现邮政系统增加值12435万元,增长15%以上。
2.加快邮政物流建设,提升我市邮政物流整体规模和效益。
二十九、供电公司
1.实现苏源集团服务业增加值11197万元,增长18%以上。
2.完成电力建设投资6.4亿元。
三十、电信公司
1.实现电信系统增加值72872万元,增长12%以上。
三十一、人行、银监局
1.实现金融系统(含人行、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增加值235495万元,增长18%。
2.对列入服务业“833工程”中的重点项目,给予信贷以及其他各类融资方面的扶持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