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开展工业企业研发、物流业务的剥离或外包试点工作。
5.加大对中小服务企业的支持,积极争取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资金对我市中小服务企业的扶持。
三、教育局
1.实现教育系统服务业增加值7238万元,增长15%以上。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3.积极组织职业教育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大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科技带头人和农民经纪人等致富骨干。
4.做好行业统计工作,建立行业调查制度,及时反映行业发展情况。
四、科技局
1.全市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15%以上。
2.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面向中小企业发展和科技创业需求的科技创业服务平台,以及面向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需求的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重点支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研发平台建设。
3.开展全市科技服务业现状普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反映行业发展情况。
五、公安局
1.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泰发[2006]1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对进入市区的物流配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为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及“建立旅游‘绿色通道’,全国各地旅游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停车区域,在全市范围内均享受与当地客运车辆同等待遇,不得歧视和限制。”的政策。
2.加强对“833工程”建设的治安服务。
3.鼓励、支持保安服务业的发展,严格保安服务市场监管,努力提高保安服务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民政局
1.实现民政系统服务业增加值2755万元,增长18%以上。
2.全面整合社区资源,不断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着力拓宽社区服务渠道,逐步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对福利机构的管理,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3.加大社会团体培育发展力度,着力构建社会团体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会团体的社会参与和社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