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40项目标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40项目标的通知
(泰政发〔2006〕6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现将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40项目标下达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

  1、地区生产总值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其中农业增加值增长4%,工业增加值增长16%,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5%。

  2、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3、财政金融

  财政收入增长2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年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比年初增加1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65亿元。

  4、市场物价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

  5、城乡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6、农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引进和推广种养业新品种50个以上。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基地10万亩。 建设畜禽养殖小区20个。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0万亩。完成土地综合治理10万亩。组建市级农业行业协会5个。开展农民适用科技培训5万人次。组织农机跨区作业5000台次。

  7、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质量体系建设

  新增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制定农业地方标准6项。新增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10个。

  8、农业产业化经营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利税均增长15%以上。

  9、列统工业

  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和利润分别增长20%、20%、18%、18%。产销率达96.5%。

  10、乡镇工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