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7〕4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编委办、市经贸委、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局 2007年3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清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第四、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的部署与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为出发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清理工作,对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行业中介机构举办的面向本系统、本行业或面向基层、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一登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决撤销各种脱离实际、与经济利益挂钩的乱收费以及加重基层和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清理工作的原则:清理工作要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
二、清理工作的工作机制与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编委办、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局8部门成立市清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市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履行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清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对各地各部门的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向市政府和省清理工作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起草工作方案、综合情况和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的清理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要负责做好本系统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