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宗旨,以非粘土墙体材料和保温隔热材料及其应用技术为先导,坚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相结合,坚持淘汰粘土砖与发展优质新墙材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发挥好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的作用,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事业向纵深发展。
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目标任务是:
(一)“禁实限粘”目标:到2009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2010年底前,全市城区和乡镇建设工程(包括基础工程)全面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窑厂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仿古砖瓦除外),限制生产空心粘土砖。优质非粘土新墙材比例占70%以上。农民自建住房鼓励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二)窑业整治目标:按照“压缩总量、淘汰落后、加快替代”的方针,对列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治砖瓦窑业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4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砖瓦窑业整治对象的砖瓦窑厂要加大整治关闭力度,对列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 450以下普通挤砖机依法实施淘汰;市区绕城公路范围内及外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砖瓦窑厂一律关闭;2010年底全市18门以上轮窑企业力争压缩到100家以下;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粘土砖生产线。
(三)新墙材应用目标:积极推广非粘土墙体材料,逐步淘汰粘土制品。市区和各市(县)城区范围内,框架结构建筑外围护墙及内隔墙禁止设计、使用粘土制品,混合结构建筑内外墙限制设计、使用粘土制品,所有屋面、围墙和临时建筑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积极推广应用轻集料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轻质墙板和保温承重复合墙体等非粘土节能保温墙体材料。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非粘土优质、保温新墙材产量占墙体材料生产总量的70%以上;市区和各市(县)城区范围内,所有新开工程基本使用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
(四)建筑节能目标:全面建设节能建筑。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以及政府财政投资的其他生产性项目建筑,必须达到《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50%的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节能建筑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
三、完善配套措施,强化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