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泰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第二条 编制依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工作原则
第二章 事故分级
第五条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第六条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第七条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第八条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第三章 组织体系
第九条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第十条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第十一条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第十二条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第十三条 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
第四章 监测、预警与报告
第十五条 监测系统
第十六条 预警系统
第十七条 信息报告
第十八条 通报制度
第十九条 举报制度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二十条 分级响应
第二十一条 应急响应措施
第二十二条 信息发布
第二十三条 应急结束
第六章 后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善后处理
第二十五条 总结评估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 医疗保障
第二十七条 队伍保障
第二十八条 技术保障
第二十九条 物资保障
第三十条 通信保障
第三十一条 资金保障
第三十二条 演习演练
第三十三条 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名词术语解释
第三十五条 预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 预案解释部门
第三十七条 预案实施时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小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第二条 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