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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合力营造全市中小企业良好融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合力营造全市中小企业良好融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7〕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合力营造全市中小企业良好融资环境的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合力营造全市中小企业良好融资环境的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切实缓解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合力营造全市中小企业良好融资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金融创新,再造中小企业信贷操作流程

  1.简化贷款手续,再造信贷业务流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改革信贷管理模式,建立科学高效、符合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信贷操作流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用评级、授信管理、贷款方式、抵押担保要求、风险控制、风险定价、还款方式和内部控制等。要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下放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尽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努力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较快发展。

  2.创新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品牌,创新服务手段,实现银企互利共赢。要开设满足中小企业不同需求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周转金贷款。根据中小企业贷款短平快的特点,提供可循环使用贷款、封闭贷款、抵押、质押、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贷款等多层次的金融产品。要不断扩大抵押物范围,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试行在动产和权利方面设置抵押或质押,包括保单质押、仓单质押、应收货款质押、无形资产质押、产成品和原材料质押及其他权益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要积极推广房产和商铺抵押贷款、按揭贷款、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大力发展个人有价证券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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