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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严格执法,强化追究。

  要坚决打击各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活动,深入查处难点户,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行政执法。要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强化行政责任追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监察部门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化工生产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审批化工项目的,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建设化工项目的,要从重处罚。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大力宣传普及安全和环保知识,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市有关部门和各市(区)都要设立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对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四)严格制度,加强督查。

  1.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编发《专项整治情况简报》,报送省、市、各市(区)领导小组和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在泰州市经贸委网站上设立专栏,及时通报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和信息。各市(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每月不少于1条,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2.加大督查力度。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专题检查组,到各市(区)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由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通报。

  (五)创新机制,依法行政。

  专项整治活动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市(区)、市有关部门要选准突破口,找准切入点,坚持依法行政。以企业违法违规为查处重点,要把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及调整、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相结合,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在整治过程中,全市设立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工艺装备、技术、产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使专项整治工作更具有科学性,为依法行政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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