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名牌战略实施的意见
(泰政发〔2006〕8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2]16号)和《江苏省名牌战略实施纲要(2005-2010)》(苏政办发[2005]6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名牌战略实施,不断提升泰州企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名牌战略实施工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夯实质量管理工作基础,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强化政策引导,把创名牌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市场覆盖面广、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促进泰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0年,全市创中国名牌产品达10家以上;创江苏名牌产品达100家以上;创泰州名牌产品达150家,形成一批拥有省级、国家级,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商标的企业群,力争名牌产品销售值占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的25%以上。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实施。对列入名牌发展规划的企业,市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服务、检查和督促。质监部门要为创名牌企业做好质量管理方面的标准化、计量、认证等基础性工作;工商部门要抓好创名牌企业商标的规范和升级工作;经贸部门要引导和帮助创名牌企业实施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努力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科技部门要引导创名牌企业大力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农业部门要提高泰州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和质量水平,为创农产品名牌夯实基础性工作;金融、税务部门要对创名牌企业提供良好的信贷、税收服务;宣传部门要强化名牌的宣传和推介工作;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要为企业名牌建设提供科学、公正的社会评价。
泰州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名推诿),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宣传媒体等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全市名牌战略推进工作。市名推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全市名牌发展、培植计划,认定泰州名牌产品,组织申报中国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市名推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泰州质监局内),具体负责名牌产品的申报、评价、审定、宣传、指导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