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市区建设10大重点工程和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的通知
(泰政发〔2006〕64号)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2006年实施市区建设10大重点工程,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现通知如下:
一、2006年市区建设10大重点工程
1、新区道路南延工程。完成东风南路建设、海陵南路南延、鼓楼南路南延、双河路建设主体工程。
2、乔园改造工程。完成园林改造,恢复乔园历史风貌,形成城市中心园林景观。
3、青年路改造工程。完成一期工程:花园桥至扬州路段道路拓宽改造,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出新,街道景观整治等。
4、东大门改造工程。完成市区东大门328国道兴泰路交叉口至京泰路交叉口1.8公里范围景观改造。
5、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建成田径场看台,启动建设体校教学楼、宿舍楼、生活楼、游泳馆、游泳池、自行车训练场等。
6、文化中心工程。建设由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会议中心、展览馆组成的建筑群,年内部分主体完工。
7、环城河二期工程。完成望海楼、桃园等景点建设,完成南环城河拆迁工程(含坡子街西侧滨河改造)。
8、高教园区一期工程。完成南理工泰州科技学院新校区、南师大泰州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基本完成省牧院新校区一期工程。
9、坡子街改造工程。新开工6万平方米,竣工15万平方米。
10、铁塔街区改造工程。完成3.18万平方米铁塔广场和2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设。完成街区开发工程拆迁,部分工程施工。
二、2006年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
1、就业保障。新增城区就业人员5000人;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发放社会保障卡10万张;城区新增残疾人就业50人;做好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子女的就业工作。
2、扶贫济困。救助城区特困家庭1000户;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建成爱心超市10个;为城区特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提供相关费用减免优惠;建成法律援助接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