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标准化技术水平。加强我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建立适应焦作经济发展的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积极组织优势企业申请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护我市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大力提升技术标准水平;鼓励名优产品生产企业、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推广农业标准化,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镇)建设,全市80%的县(市)区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体系。以标准化推进服务业规范化,提高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标准化水平。创建标准化服务试点和示范单位,开展服务标准化星级评定活动,拓展服务标准化领域,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优化服务消费结构,充分发挥服务业安置就业的积极作用。
(三)全面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力度,依法加强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规划设计,严格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验收和竣工备案制度;以交通、水利、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工业建设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民用住宅工程、校舍和文化娱乐工程等为重点,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创新监管制度,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推进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加快建筑企业技术进步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落实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绿色环保体系措施,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四)加强节能减排及环境监测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提高环境监测科学评价水平。加快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组织制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及节水、节材、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标准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治理技术规范,推行绿色产品、绿色企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各领域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加快涉及节能减排的计量保障体系建设,严格高耗能、高污染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大能源类、节能类、替代能源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推行节能减排产品认证认可,建立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抓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