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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3)协调解决抗旱经费和物资,确保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4)制定抗旱预案和应急水源调配调度方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旱灾发生时,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坚决执行上级的水量调度指令,尽最大努力减轻旱灾对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6)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成立全盟抗旱应急办公室,设在盟水利局,负责全盟抗旱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依法组织协调旱灾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抗旱工作规划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建立和完善抗旱监测和预警系统;负责全盟旱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

  2.3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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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牧业局:负责抗灾饲草饲料调剂;督促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推广农牧业抗旱适用技术;负责灾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恢复工作;提供受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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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局:统计报告旱情,申请抗旱经费;统筹抗旱水源调配调度;组织开展抗旱应急工程建设;推广和培训水利抗旱适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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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负责灾区农牧民的社会救济工作;接受社会捐赠物资,管理发放救济物品;提供受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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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局:负责筹集和下达拨付抗旱应急资金,超调涉农涉牧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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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负责编制抗旱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上报抗旱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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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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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局:负责防灾救灾所需物资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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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部门:负责为灾区恢复建设筹措信贷资金,加强信贷支持服务,帮助农牧民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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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局:负责统计粮食及饲料粮储备情况,协调调配粮食及饲料粮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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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局:负责编制城市抗旱应急供水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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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局: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 发布干旱预警信息,提供防旱抗旱工作建议和意见;提供中长期干旱灾害气象预测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

3.抗旱应急响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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