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7〕6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锡林郭勒盟抗旱应急预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
锡林郭勒盟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促进抗旱工作由传统的农牧业抗旱为主向统筹城乡生产生活、生态保护建设为主的全面主动抗旱转变,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主动性和应变能力,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推进全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锡林郭勒盟行政区域内的抗旱活动,必须遵守本预案。
1.3 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全社会抗旱和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统筹兼顾,综合治理,不断提高抗旱能力。
(2)以人畜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3)坚持依法抗旱、公众参与、专群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调配,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用水。
2.组织领导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各级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抗旱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有关抗旱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增强各级干部群众的忧患意识。
(2)负责抗旱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