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成立盟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7〕110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调查规划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7〕38号)精神,为恢复全盟矿区及其周边地区植被和维护生态平衡,行署决定成立盟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建军 行署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连芳 盟林业局局长
成 员:闫树林 盟林业局副局长
张黎明 盟发改委副主任
连 锁 盟财政局副局长
乌兰巴特尔 盟国土局副局长
芒 来 盟环保局副局长
张志军 盟经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