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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加强教研机构自身的规范化管理。教研机构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强化岗位管理,因事设岗、按需设岗,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的依据。建立健全教研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教研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教研工作近期和远期规划。规范各类学科竞赛和评奖活动,教研部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的许可,不得举办任何竞赛或评奖活动。
  (三)加大监控力度,进一步提高对教学质量的评价水平。各级教研机构要根据课程改革和国家中小学课程方案要求,加强对学校教学管理、教师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倡导评价内容、评价主体和评价手段的多样化,既要注重评价结果,更要注重评价过程。要主动了解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研究构建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校教学评价体系;要坚持科学性、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评价教师教学行为,不仅关注教师教学结果,更要关注教学过程;探索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主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使学生得到积极、主动和充分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要积极倡导新的教育质量观,改变以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衡量教学质量唯一指标的评价方式。盟教研中心要积极参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做好命题、评卷和质量分析报告,充分发挥对全盟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四)积极探索、创新教研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教研工作思路和方式,强化教研队伍建设,形成专业教研队伍和开放性教研队伍相结合的体系。全盟教学研究机构的教研工作要通过区域教研、联片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形式,营造广泛参与、合作交流、民主开放的教研体系。在加强专业教研队伍建设的同时,注重兼职教研员的培养,形成专、兼职(对兼职教研员在教师晋级、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相结合的教研队伍,尽快解决个别学科教研人员短缺的问题。充分挖掘教师队伍资源,有效发挥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力量的作用,构建各学科专业支撑体系,鼓励一线教师和教研人员共同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坚持以专业发展和专业服务为动力,使教研机构真正成为当地的教学研究中心、课程发展中心和教学资源中心。
  (五)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教学研究业务水平。教研人员要加强思想修养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研工作能力,努力成为学科教学研究的引领者、实践者和参与者。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研究,确立中短期学科研究课题,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课题研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自身的科研能力及组织协调、交流合作和教育教学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服务与指导,促进多样化教学方式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使教学研究工作植根并服务于学校的教学实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坚持以人为本的教学研究理念,尊重教师的劳动,与教师建立平等对话的合作伙伴关系,虚心向教师学习,善于与教师一起总结、提炼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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