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7〕10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盟教育局上报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
(盟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
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后一个时期教研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任务:
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基〔2001〕17号)和《锡林郭勒盟行政行署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锡署发〔2002〕53号)文件要求,大力加强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在教育教学中的研究、指导、管理和服务职能。各级教研机构要以教学常规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突破口,全方位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十一五”期间,全盟建立起结构合理、管理有序、服务质量和研究水平较高,具有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盟、旗、校三级现代教研工作网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研究制度,形成科学、民主、实效的教学研究机制。培育课程改革实验示范区、示范校,培养选拔一批优秀教研员、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确立各学科“教与学”重点研究课题,研究解决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并产生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学研究成果。
2.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常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评价体系,力争在“十一五”期末中小学普遍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对中小学执行课程方案的监管和评估,进一步完善教学研究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狠抓教研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研究、指导、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高度重视教研工作,为教研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