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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锡林郭勒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一是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全面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二是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针对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专项抽查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边销茶等品种,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着力抓好1-2个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如桶装饮用水、豆腐、粉条、馒头、糕点、酱油、醋、熟肉制品等热点食品的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三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加强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四是继续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严格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组织实施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二是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三是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四是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四)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一是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及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行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二是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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