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锡林郭勒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7〕103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2007年锡林郭勒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通过盟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2007年锡林郭勒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保证我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健康饮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7〕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实行全盟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在巩固过去3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系统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环节:初级农产品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
(二)重点品种:小麦粉、粮油、蔬菜、豆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饮料及桶(瓶)装饮用水、冷冻饮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
(三)重点企业:农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大中型农贸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畜禽屠宰厂、超市、餐饮企业、旅游点餐饮、机关团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等。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一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工作,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力争将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稳定在90% 以上。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三是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 +基地 +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GAP)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力度,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试点。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新增无公害畜(禽)产品产地1个,新认定产品15个(包括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完成认定产地到期复查换证80万亩。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实施要求,督促引导获证单位规范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