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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1.2 应急预案体系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有关部门应急预案、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等组成。飞行事故发生时,各有关应急救援单位应各司其责,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 组织机构与职责设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盟长担任,副总指挥由行署分管副秘书长、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盟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指挥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的执行和办事机构,设在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盟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秩序维护和治安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
  ---盟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火灾预防和扑救,参与事故现场搜救人员和搜寻物资工作。
  ---盟卫生局: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防止和控制事故现场疫病的传播。
  ---盟外事办: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涉外事务。
  ---铁路、交通、民航部门:负责优先安排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装备的运输。
  ---盟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的监测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污染程度、危害范围的判定,提出污染源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的建议。
  ---盟委宣传部:负责记者采访,并对现场记者进行管理、引导;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监控和引导,及时排除不良和有害信息;配合指挥部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盟财政局:保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储备资金和经费。
  ---盟监察局:负责检查和督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查处。
  ---盟民政局:负责对事故中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负责捐助款物的管理和发放。
  ---保险公司:负责有关保险理赔和相关现场取证工作。
  ---通信公司:负责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需要,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军分区和武警支队:当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军队、武警参与协助时,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3 应急响应

  3.1 应急响应分级按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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