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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加强自治区开发银行教育结构布局调整项目贷款师资培训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加强自治区开发银行教育结构布局调整项目贷款师资培训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7〕10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全盟教育结构布局调整项目实施以来,自治区开发银行按照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拨付到位了各类贷款资金。现就各地、各有关学校进一步管理使用好项目贷款中师资培训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贷款地区、有关学校要按照《锡林郭勒盟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时落实师资培训匹配资金,确保师资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师资培训资金的管理,对资金的使用实行全程监控,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贷款地区、有关学校要确保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师资培训资金的有效使用。要确保培训资金按照盟、旗两级教师培训规划全部用于教师培训,其中50% 的资金用于参加盟级组织的师资培训。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减免接受培训教师的相关费用,并及时报销应予报销的各类费用,切实减轻参加培训教师的经济负担。
  三、各贷款地区、盟直有关学校和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要将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师资培训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向盟教育局、金融办报送一次。盟教育局、金融办将适时对各贷款地区、有关学校的师资培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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