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成立盟农村牧区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7〕140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为确保农村牧区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行署决定成立盟农村牧区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斯琴毕力格 副盟长
副组长:
刘建军 行署副秘书长
呼 和 盟农牧业局局长
成 员:
刘建国 纪委委员、正处级检查员
乌兰巴特尔 盟国土局副局长
李小林 盟民政局副局长
白富英 盟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副主任
贺希格 盟农牧业局副局长
达布希拉图 盟草监局副局长
白利华 盟信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贺希格(兼),联系电话:0479-8215713。联系单位:盟农牧业经营管理站,联系人:朝克赛,联系电话:0479-6996812。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盟农牧业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协调,承担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治理,并负责研究当前农村牧区土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二)盟国土局负责纠正征占用农牧民承包土地在征地程序、征地实施过程监督、征地补偿办法、被征地农牧民安置等环节中侵害农牧民权益行为,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盟监察局和纠风办负责查处农村牧区土地承包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发包方非法侵害农牧民承包权益、违法违规征占用农村牧区土地等行为;
(四)盟民政局负责全盟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嘎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事务;
(五)盟草监局负责全盟草原生态的巡查管护工作,加大草原执法力度,查处违反草原法律法规和破坏草原行为,保护草原动植物资源,负责草原“双权一制”的落实,调解和仲裁草牧场权属争议;
(六)盟信访局负责按照《
信访条例》落实信访工作,加强各类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