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宣传部门负责制定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公安部门负责编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方案,会同环保部门完成对机动车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农机部门负责农机排气污染的普查、监测及排污系数、物料衡算等方面的研究及验证,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编制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的普查方案,会同环保部门完成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的普查。
农业部门会同水利、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编制农业源和渔业源的普查方案,完成对农业源和渔业源的普查。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编制畜牧源的普查方案,并会同农业部门完成对畜牧源的普查。
水利部门负责编制渔业源的普查方案,并会同农业部门完成对渔业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并会同环保部门做好第三产业污染源普查。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和发布工作。
广电部门配合宣传部门做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卫生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做好医疗系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自治州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普查中每一个环节的进度和质量,加强督查,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如期完成。
四、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普查对象为在我州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污染的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工业源普查范围划分为重点普查范围和一般普查范围,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重点普查范围: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主要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重污染类别的产业活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