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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职责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职责的通知
(雅办函〔2008〕44号)


市级各部门: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级部门的具体职责
  (一)对本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负责;
  (二)具体承办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三)维护和更新本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四)本部门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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