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农村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资府办发〔2007〕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11月,我市农村连续发生14起火灾,这些火灾事故暴露出我市农村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正值冬季火灾高发期,“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人员、制度、车辆器材、通讯“四落实”。把消防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资阳、文明新村建设、村民自治模范村建设等同安排、同实施、同考评。各县(市、区)、镇(乡)、村(居)、村(居)民小组层层必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管理机制。
二、加快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各县(市、区)政府要本着“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要求,结合“十一五”规划做好消防规划工作,改变我市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车道不畅的状况。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本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农村能源、农村公路、农业信息化等建设;以村(社)为单位设立报警电话;结合当地实际配置灭火器、消防手抬机动泵及相应的水带、水枪等器材装备;有给水管网的镇(乡)增设市政消火栓,无给水管网的镇(乡)、村、社,要充分利用河流、湖泊、池塘、水渠等天然水源,并设置取水通道;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房屋建设设计不合理不规范的乡村,要有计划地实施改造,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和村民生活环境。
三、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杜绝连营火灾及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近期安排和组织开展由安全、农办、公安、消防、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基层派出所、治安联防队等参加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农村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用火(包括农村取暖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对易燃的饲草、柴垛、麦场等实行远离住房集中存放,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致灾因素;“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督促各村集中设置烟花爆竹燃放点,确保每户村民做到“水缸满、灶前清”;大力开展群防群治,督促各村民委员会组织和发动村民进行联防巡查,深入落实消防安全“十户联防”制度,强化“联防户”消防日常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