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信息产业局、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各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信息产业局要与各市(区)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我市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列入改造计划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科技三项费用等资金要向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倾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贷款投入。逐步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及社会广泛参与的投融资体制。
3、认真做好服务指导。市信息产业局要加强对重点市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聘请知名专家、教授和大型企业信息主管(CIO)组成咨询专家组,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对已经实施的企业,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提高完善;对正在实施的企业,要根据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加快实施进度,不断拓宽应用领域,向更高水平发展;对尚未实施的企业,要加强服务,积极培训,提供更好的服务环境,结合企业情况,帮助制定方案、推荐适合企业需要的软、硬件产品供应商和系统集成服务商。
4、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企业要建立信息主管(CIO)制度,成立专业职能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将信息技术培训纳入职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建立企业推广应用信息技术的培训基地,帮助企业培养信息技术人才。要吸引国内技术力量强、服务质量高的软件供应商和系统集成服务商开展信息技术应用的现场指导和推广活动。积极做好应用企业与本土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的对接,在同等条件下,尽可能采用地产软件,尽可能选择本地系统集成企业承建项目。本土软件企业和系统集成企业要本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5、加大考核奖励力度。要将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作列入各市(区)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要建立科学考核与评估体系,制定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作的量化考核办法和对示范企业和应用企业的认定标准。对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先进市(区)、考核认定的示范企业以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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